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经典 佛教典籍分为经、律、论三藏。"藏"(Pitaka)的原意是可以盛放东西的竹箧,有容纳、收藏的含义,佛教用以概括全部佛教典籍。经是释迦本人所说的教义;律是佛陀为教徒制定的必须遵守的规则及其解释;论是为阐明经、律而作的各种理论的解释和研究。尚有一部分佛教僧侣、学者对三藏所作的注疏、撰述,称为"藏外典籍"。三藏在南北朝时称"一切经",隋代以后称"大藏经"。

  大藏经按语系划分,一般认为有三大系统:巴利语系、汉语系、藏语系。梵文、经典只有少量残存于尼泊尔、印度和中国。近年来,中国新疆和克什米尔又发现了一些,主要是大乘经典。

  巴利语系大藏经 流传在斯里兰卡、缅甸、柬埔寨、老挝、印度、泰国和中国云南的傣、布朗和德昂等少数民族地区,主要是上座部佛教的经典,现存的最完善版本巴利语大藏经,是1954一1956年间缅甸政府召集的第六次结集时勘定的。另外,这个体系也包含用僧伽罗文、泰文、缅甸文、高棉文和老挝文等译出的佛典。

  汉语系大藏经 流传在中国汉族和朝鲜、日本、越南等国。主要内容为翻译印度的佛教经、律、论和中国、朝鲜等国僧人的撰述。汉语系的佛经大部分是从梵文译出的,一部分是从巴利语或西域语言(胡语)译出的,版本甚多。第一次刻本是宋开宝四年(971)所刻的《开宝藏》。后历宋、辽、金、元、明、清各代,有22种刻本和排印本,另外朝鲜和日本也刊行多种。据《开元释教录》载,入的经典有1076部,5048卷,其中属于大乘经、律、论的638部,2 745卷,属于小乘的330部,1 762卷。又据元代《至元法宝勘同总录》载人藏经典为1532部,5 814卷。日本《大正新修大藏经)(1932)共收3 493部,13 520卷。目前中国正在编纂《中华大藏经》,拟收23000卷,从1984年起已陆续出版发行。

  藏语系大藏经 流传在中国藏、蒙、土、羌、裕固等民族以及尼泊尔、不丹、锡金、蒙古、苏联西伯利亚地区,内容分为甘珠尔、丹珠尔、松绷三大类。甘珠尔又名正藏,收入律、经和密咒三个部分;丹珠尔也称续藏,收入赞颂、经释和咒释三个部分;松绷即杂藏,收入藏、蒙佛教徒有关著作。藏文大藏经自1313~1939年,各地共刻出11种不同的版本。

  另有从汉语或藏语转译的蒙文大藏经、满文大藏经和西夏文大藏经。

  僧伽制度 出家僧尼共同遵守的制度、规定及传统习惯。相传释迦牟尼成道后,到鹿野苑为桥懦陈如等五人三转四谛法轮,同时始建僧团。但此时还未制戒,还没有传戒所规定的僧数。根据《毗奈耶》卷一所述,释迦"证觉"后第13年有苏阵那犯过,始与诸比丘结戒,创制波罗夷(意译为弃,即弃于佛法之外)不共住戒法。以后比丘越采越多,犯过失的也随之增多,于是陆续制定相应的禁戒,逐渐形成系统而完备的律制。佛教分成上座、大众两个部派以后,南传佛教奉行上座部律,至今不衰。由于对律制的理解和奉行渐有差异,因而各国佛教又分成若干派别,僧伽除了有共同遵奉的戒律外,还有适应本国情况的僧团制度。有的国家还设有管理全国僧伽事务的僧王、僧议会和僧内阁或大长老会等。三国魏嘉平年间,大众部的《摩诃僧祗律》戒本传人中国,北传佛教僧众当时奉为准绳。后律典翻译渐多,从东晋到宋、齐、梁时代,中国僧众主要奉行说一切有部《十诵律》。后因提倡法藏部《四分律》的人增多,唐道宣便依据《四分律》建立律宗。此后汉族地区僧众一直奉行此律。

  中国藏、蒙等地区佛教都奉行说一切有部律,有些寺庙还订立清规。如格鲁派拉萨三大寺(甘丹寺、哲蚌寺、色拉寺),都有自家的清规,他们设有"堪布"(相当于汉地丛林的"住持")、"翁则"(负责领众念诵修持,相当于汉地丛林的"维那")、"格贵"(蒙族佛教叫"格斯贵",俗称"铁棒喇嘛",监察僧众勤惰,相当于汉地丛林的"僧值")、"涅巴"(管家,职掌库房财务等)、"强佐"(管理扎仓行政事务和财产)等职分司各事。

  中国傣族等地区巴利语系佛教的最高领袖称"松迪阿伽摩尼",寺院住持称"都龙",奉行的律部和僧制,与南传缅甸上座部佛教大同小异。

  日本佛教的律制主要是中国唐代鉴真传去的,也是《四分律》。后来有些寺院又传中国寺院的清规。日本佛教管辖一宗一派的首领一般称"管长",但有些宗派如天台宗称"座主",西本愿寺派称"门主",大谷派称"法主"等。天台、真言、禅、净等各宗各派也都各有自家的规则。